
華宇企管 顧問服務部 副總 / 邱立基(Lee Chiu)
前些時日政府及新聞媒體針對公務員考績此議題大幅報導與探討,焦點在於:公務員的考績及淘汰機制。其實這也是一般企業最關心的議題之一,也是最常尋求外部顧問協助的一個項目。
台灣的企業,尤其是中小企業,在這方面做得好(有制度又有成效)的企業屈指可數。
推究「績效管理制度」無法落實的原因,可歸納為以下三點:
(1)沒有明確的目標及客觀的考核項目與標準,績效考核常流於主觀認定。
(2)被考核者沒有參與目標設定、績效回饋與檢討的過程中,績效考核成了公司或部門主管的事。
(3)未能將考核的結果與教育訓練、調薪及晉升連結,每年重複花大量人力及時間進行績效討論、紀錄、整理等,最後卻沒有產生應有的影響。
依據過去在外商任職及輔導企業的經驗,個人認為企業推動績效管理制度應考慮以下作法:
(1)以漸進式方式推動績效管理。如:可從高階主管或關鍵職務著手,試行一段時間後才推動到其他職務。
(2)績效考核項目盡可能採用量化指標,並以從上至下方式制定部門指標及個人指標。指標項目不宜過多,以免失焦(部門指標以8-10個為宜;個人指標則以5-7個為原則)。
(3)個人指標的選定及其目標值的設定,需與員工進行溝通與確認。績效管理制度推動初期,個人指標的項目可以訂得較少,也可訂定較容易達成的目標,以獲取員工的認同與支持;待制度建立後再逐步將部分與公司整體營運相關指標的目標值改為「自上而下」分解展開。
(4)績效考核表確定後可以先試行3-6個月,蒐集相關數據,並聽取員工意見,以確保考核表的可操作性及考核結果的可參考性。
(5)績效考核結果,可先應用於教育訓練,亦即依據考核結果給予員工必要的培訓及安排相關工作,待制度運行穩定後,才應用在較易產生爭議的薪酬獎勵或做為人員晉升的一個參考。
對許多外商而言,「績效管理制度」是公司營運的重要基礎。人資部門、部門主管及員工每年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目標設定、績效檢討、績效核定,並以此作為調薪及發放獎金的依據,是內部人才管理與發展最重要的事,也是公司能否整合所有員工,發揮部門及組織戰力的關鍵。期許台灣的企業也能早日建立「績效管理制度」,以迎向全球化的競爭與挑戰。 ....(全文下載)